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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访民要求公正司法,拒法援律师有罪辩护
时间:2026年09月11日 作者:程敏 新闻来源:正义反腐网·《反腐廉政月刊》杂志

       正义反腐网-《反腐廉政月刊》杂志社综合讯:公民记者程敏报道被四川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“寻衅滋事”起诉的四川访民余凤莲,近日拒绝了法院给她指派的援助律师,因该律师称会为其做“轻罪”辩护,访民余凤莲要求公正司法。


四川珙县人民法院.jpg

四川珙县人民法院(图片来源:网络


       余凤莲对记者表示,“法院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都是受他们管辖,听他们指挥的,我没有违法行为,更没有犯罪事实,我是合理信访。我绝对不让他们指定的援助律师来加害我!有罪的人是故意打伤我的社会闲杂人和指使社会闲杂人的公职人员。”


       余凤莲已向珙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由她本人自行进行无罪辩护,要求公正司法还其清白。


合理信访被诬“寻衅滋事”


       这些年,余凤莲因多年林地权证冤案、工龄社保冤案、人身故意伤害受害案、公职人员违法办案等,依法逐级维权,并实名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递交材料。但相关材料经层层转办,最终又回到珙县法院。珙县法院至今无一件解决。


       随后,余凤莲继续向中央第十巡视组、省级机关如实递交冤情、揭发基层乱象。自2025年4月起,珙县政府长期雇佣社会闲杂人员轮班24小时监视、尾随、追踪余凤莲全家人,限制余凤莲出行自由。


       对最近被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一事,余凤莲表示,“5年前,我被珙县公安局从北京抓回,刑事拘留25天后又被违法取保候审;最近一年多来被当地政府强制限制自由,期间遭暴力对待受伤,我追究当地政府由此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。未料,问题没得到合理解决,2025年7月21日珙县公安局反而拼凑证据向检察院举报控诉我。”


2026年7月20日,四川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(珙检刑诉〔2026〕87号),访民余凤莲遭珙县人民检察院以“寻衅滋事罪”起诉,随后法官电话通知要她办理取保候审。余凤莲质疑程序的合理性?.jpg

▲2026年7月20日,四川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(珙检刑诉〔2026〕87号),访民余凤莲遭珙县人民检察院以“寻衅滋事罪”起诉,随后法官电话通知要她办理取保候审。余凤莲质疑程序的合理性?(图片来源:受访者提供/合成)


       2026年7月20日,检察院传唤了余凤莲。余凤莲说,她向检察院说明自己是合理信访,没有违法行为,更没有犯罪。2026年7月21日,检察院以“寻衅滋事罪”将余凤莲起诉。之后,珙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电话通知余凤莲找保证人办理取保候审,遭余凤莲拒绝。8月17日,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到余凤莲成都租屋处抓人,对她进行强制监视居住。


       8月18日,余凤莲已书面申请珙县人民法院安排开庭、申请变更监视居住,珙县人民法院至今仍未作任何答复。


拒绝法援做有罪辩护


       近日,珙县人民法院安排法律援助律师要求对余凤莲做有罪辩护。


       余凤莲表示,“本地法律援助律师属于本地司法圈内人员,受制于本地办案体系,仅敢做罪轻辩护、不敢坚持无罪辩护,与我清白维权遭受恶意报复、坚持无罪的核心诉求完全冲突。若指派律师参与庭审,必然掩盖本案冤案真相,掩盖中央巡视组交办问题不纠反而恶意报复的违法事实,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诉讼权利。”


       她还表示,“本案不属于法律强制指派律师的法定情形,本人拒绝一切指派律师,完全合法。”


       余凤莲强调,“本人现被违法监视居住,被强制禁锢在珙县,彻底断绝打工谋生收入来源,彻底阻断我向上级申诉维权的一切通道。本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,杜绝徇私干预,依法公正司法,立即公开开庭查清全部事实,依法宣告本人无罪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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